“我有1790天沒見爸爸了……你什麼時候回來?”江蘇盱眙河橋中心小學的一名留守兒童在白紙上寫道。孩子的心聲刺痛了多年在這裡進行幫扶的盱眙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們。5月21日,他們做了一件破天荒的事——給留守孩子的父母下發督促令,以法律的名義督促他們常回家看看孩子。
  從根本上而言,盱眙縣人民法院的做法值得點贊,將法律的剛性嵌入到溫情的做法中,對於留守兒童的成長具有積極意義。但即便如此,法律並不是萬能的,尤其在保護留守兒童方面,一紙督促令,其實面臨著掣肘和障礙,並不能發揮出較為理想的作用。
  社會的發展,城市化進程的提速,城鄉二元結構的變革,必然會推動農村勞動力走出農門,不斷涌入城市打工隊伍中。在這種現狀下,對於留守兒童而言,就成為了農村發展滯後的一個縮影。現實中,留守兒童不能得到關愛是普遍現象,而更為嚴重的是,留守兒童人身安全不能得到保障,違法犯罪現象也時有發生。肯定地說,上述現象的出現,源自於家長履職的懈怠,監護責任的缺位等等。正是基於此,盱眙縣法院將督促令發給了留守兒童的父母,督促他們常回家看看孩子,多與孩子進行溝通和交流。但是,雖然督促令具有法律效力,實際效果究竟會如何呢?在很多時候,並不是孩子的家長不想回家看看孩子,也不是不想將孩子帶到身邊一起生活,而是面臨著難以剋服的障礙和阻力。
  對於筆者來說,也曾經在山東南部山區做過法官。在當地,農村已經成為“空巢”,除了老人以及兒童以外,整個農村鮮有勞動力。於是,教育兒童只能依賴於農村學校,以及年邁的爺爺奶奶等,缺少關愛以及有力的監護,兒童的成長陷入了最為艱難的困境中。其實,對於家長而言,他們何嘗不想常回家看看,多關愛下自己的孩子,甚至讓孩子跟在身邊求學生活。可是,城鄉之間橫亘了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,讓家長與兒童只能遙遙相望。即便法院發出督促令,但由於存在現實的壓力和阻滯,恐怕只能淪為一紙空文。況且,對於人倫情感,在與剛性的法律發生碰撞時,法律恐怕也很難做到“鐵面無私”。
  歸根到底,只有消除城鄉制度的藩籬,做到“一碗水端平”,讓戶籍、教育、醫療等多方面內容不再存在鴻溝,才能真正免除留守兒童的後顧之憂。社會不斷發展,但不能以犧牲農村利益為代價,而應實現城鄉同步發展,這才是發展的應有之義。
  劉建國(山東職員)  (原標題:關愛留守兒童不能依賴於督促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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